關於本會

組織架構及職掌

會員代表大會
  • 1.本會章程之通過或修改。
  • 2.選舉或罷免理事、監事。
  • 3.決定本會工作方針。
  • 4.審核本會經費收支預決算。
  • 5.聽取並審查理事、監事之工作報告。
  • 6.勞動條件之維持或變更及理事、監事之違法失職等之處分,及會員之除名。
  • 7.基金設立管理及處分。
  • 8.會內公共事業之創辦。
  • 9.參加總工會及聯合組織之決定。
  • 10.其他重要事項之決定。
監 事
  • 1.監察理事會,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。
  • 2.稽核本會經費收支及其他有關財務事項。
  • 3.審核各種有關會務運作之狀況。
  • 4.列席理事會議聽取會務報告並陳述意見。
  • 5.監察理事會會務推展,並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監查情形。
  • 6.其他有關監察事項。
理 事 會
  • 1.執行會員代表大會之決議。
  • 2.決定召開會員代表大會之日期、地點。
  • 3.籌集經費,編訂預決算,工作計劃及編撰工作報告。
  • 4.接納及採行會員合理之建議。
  • 5.推選出席上級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代表。
理 事 長
  • 1.執行理事會決議,並主持日常會務。
  • 2.召開會員代表大會。
  • 3.召開理事會議,並擔任主席。
福利組

有關會員各福利等事項之規畫及辦理。

總務組

有關會員管理、教育及訓練等事項之規畫及執行,並推動會員之擴展。

組訓組

有關章程、人事、財會等事項之會務管理規章改進及修訂。

會 務
  • 1.辦理會員代表大會及理監事會議等事宜。
  • 2.辦理會員入會、清查及各項管理等事宜。
  • 3.辦理健保、勞保等各項加退保及給付業務等事宜。
財 務
  • 1.經費收支按日登帳。
  • 2.經費支出月報理事會審查後,送監事核銷,並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  • 3.各項專款專戶儲存,財務管理等事宜。